...编制转到另外一家二级企业,转移的员工是否需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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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4 09:09
需要重新签订。
1、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像这种情况,因为是单位的原因导致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新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待遇不能降低只能等于或高于原合同,否则员工有权拒绝。
3、新单位要承接原单位在原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例如工龄连续计算,年休假对应的工龄累加,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补偿金要累计。
对于补充问题的回答:
1、正如我第一次回答里面提到的,现在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需要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员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新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像这种案例,涉及整体转编制的,按照规范做法,还要召开员工会议,征求员工意见(做一个会议签到表或者就召开员工会议的情况录像),然后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才是最稳妥和规范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4 09:05
我认为,这个问题你可以简单操作,不会有法律障碍的。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之所以有此条立法,应该也就是考虑到了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集团公司是很常见的。
给你的处理建议是:1、最好是与员工以新公司名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的前言部分,写清楚:原公司与现公司的关系,因何原因将员工调至新公司。新公司承诺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连续计入新公司年限。并直接注明该员工进入原公司的时间,免得今后需要查询。然后写上双方一致同意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下面就写合同内容就是了。
2、如果写上这些话,劳动者相对比较放心。但是,
1)\如果还是有员工不愿意与新公司签的,则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还有些员工即不愿意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不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采取你说的调动的方式将其调至新公司。只要你在调动函上写清楚调动的原因及鉴于劳动者不愿意与新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就可以了.只要该员工接到调动函(一定要保留好员工签收的证据,最好要劳动者直接在该函上签收留底)并且实际到岗,也未提出异议的话,则视为其已接受新的工作安排.则如果有一天发生离职纠纷,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来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4 09:07
必须签订,因为主体变了,不然就等着员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吧。
建议:首先让员工向原来的单位写辞职报告,同时与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