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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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8:35
一、在长春市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收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用地审批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建设用地审批表的。)5.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申请人自已提供。)6.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出让金价款凭证原件或盖有财务确认章的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7.一般情况需提供:完税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