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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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1 16:28
国有股东指定审计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选聘流程存在冲突。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财务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一般由国资委相关部门牵头在确定的中介服务平台范围内选取审计中介机构并委托。企业集团(或监管企业)旗下子公司的财务审计项目由企业集团选择确定和委托。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股东大会决定。
中大咨询建议国有股东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有意变更上市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应就变更事宜与上市公司小股东、高层进行事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国有股东根据国有企业相关程序确定候选审计中介机构,使控股上市公司遵照审计委员会提请、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规定流程确定最终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