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5 01:4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8:04
“三险一金”、“四险一金”的说法都是不符合保险条例要求的,也可说是不完整的。社会保险条例中规定,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俗称“五险”。“五险”缺一不可,是每个劳动者必须享受的权利。而我们知道,在目前中国,各私营业主为了节省开支,竭尽所能逃避各种社会责任,千方百计的不交,少交社会保险。而他们的不法行为并没有得到社保经办机构的强力打击,相反的被予以默认,进而在社会上居然也形成了这种观念,既社会保险就是所谓的“三险一金”或“四险一金”。另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社会保险强制执行的,它是用人单位给员工带来的福利待遇,不交也可。当然,在有的地区,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这也是保险属地性的体现。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8:04
以前所说的是四险一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8:05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