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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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33
不合法。以新绍县太芝镇为例:
根据《太芝庙镇村级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 严格审批制度。各村(居)法定代表人(村、居主任)是村级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居)财务管理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村级财务开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由村(居)主任“一支笔”审批,村(居)*签字审核。
开支审批权限为:单项开支不超过1000元的,由村(居)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居)主任审批,村(居)*签字审核。单项开支1000—5000元(含5000元)的,必须经村(居)支两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同意并签字证明,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居)主任审批、村(居)*签字审核;
单项开支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必须经村(居)支两委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签字证明,由村(居)主任审批,村(居)*签字审核;
单项开支超过1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由村(居)主任审批,村(居)*签字审核,报账时要附上与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所有开支需驻村干部签字、全体村固补干部签字,2000元以上的开支需报片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
扩展资料
《太芝庙镇村级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九条 村级财务开支实行按季或按月会审制度,过期不予会审,不予入账。按月会审的应在每月月底进行,按季会审的应在每季末进行。
如因战争、重大自然害等不可抗力而不能按规定时间会审的,在不可抗力消失或减弱(不影响会审)之日起5日内完成会审工作。是否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消失或减弱(不影响会审)由太芝庙镇财政所(村账乡镇代管办公室)认定,对认定不符的可向太芝庙镇*或县财政局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新邵县太芝镇-太芝庙镇村级财务管理细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34
如果资金涉及党费,支书可以签字,但如果是村委资金的话,村委会主任必须签字,且资金使用一般都应开会形成决议,报账时要附上会议纪要,经办人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