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8 05: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0 22:15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对于在津无房产,符合人才引进*的人员落户,只能先将户口挂在集体户口,在2、3年内买房并拿到房产证,将户口迁出即可,这期间不存在被清理的危险。如果不随迁,可以不要房子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就很简单了,只要你符合统招本科学历,最好是有房产,在天津哪里无所谓,年龄最好在3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的需要研究生学历或者本科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就可以落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