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传统公共行政的两大理论支柱 非常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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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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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3:06
官僚制度和*与行政两分法,通常被认为是传统公共行政的两大支柱。
官僚制(bureaucracy)是权力依职能和职位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管理方式和组织体系,亦称科层制,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
官僚制是指所有大中型组织中由受过训练的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管理机构。18世纪,当人们首次用“官僚”一词时。把它当成一种新的*形式,认为公益精神的维护得益于官僚和*。
官僚制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合理性的高度体现,充分发展的官僚制是一个实施组织管理的严密的职能系统,它把整个社会变成一架非人格化的庞大机器,使一切社会行动都建立在功能效率关系上,以保障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现代社会中,组织管理的官僚制已经透到每一个社会生活领域中,体现了社会生活的理性化。韦伯认为这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命运”。一方面它使人们的行动逐渐淡化对价值理想和意识形态的追求,专注功能效率;另一方面无情地剥削了人的个性自由,使现代社会深深地卷入了以手段支配目的和取代目的的过程。
*与行政两分法又称 “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学”,有的国家还称之为 “国家管理学” 。1845年,法国科学家M·A·安培撰写的《行政学》一书,曾提出建立管理国家的科学的设想;1887年,美国学者(总统)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主张*与行政相分离;1900年,美国*学家古德诺在《 *与行政 》一书中对威尔逊提出的*-行政二分法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发挥。提出*是*的表现,也即*的决定;行政是*的执行,也是*的执行。
古德诺对*-行政二分法的贡献,并不在于他提出的这个“*-行政”两分法本身有什么新意。其贡献在于:他通过对‘*-行政’二分法的进一步阐释:
①第一次澄清了这种“二分”的提法而容易造成的一种误解。—— 这种误解认为:一种*功能只存在于一种*机构之中。
②第一次指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分权原则的极端形式不能作为任何具体*组织的基础”。“因为这一原则要求存在分立的*,每个*机构只限于行使一种被分开了的*功能。然而,实际*的需要却要求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协调一致”。
这种进一步的阐释为其后来所提出的一些具有独创性行政思想奠定基础。
研究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支柱,对现实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帮助人们在传统学的基础上,更好地研究和处理现代问题。
上述估计你做个简答题应该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