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变更为一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8 22: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0:59
夫妻共*产变更为一方的流程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3、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4、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夫妻共*产变更权益归属程序解析:夫妻共*产变更为一方所有的程序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夫妻应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变更的意愿。其次,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归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将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婚姻关系状况等因素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最后,根据*的判决或协议,可以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确保权益的归属变更合法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