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道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的求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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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1:12
简单的法律案例分析如下: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的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花瓶买卖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请求。经人指点,赵某道理某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花瓶。
分析: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市*以抢劫罪起诉施某某,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市人民*经过开庭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被害人周某不服,要求*提起抗诉。*认为,本案的第一审判决量刑适当,没有必要抗诉,遂驳回被害人周某的请求。周某不服,向上一级*申诉。上一级*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分析:在诉讼程序上是有错误的。上一级*受理审查申诉之后,如果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问题,只能是指令下级*移送案卷材料,由上级*向本级*提出抗诉,而不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是针对已生效裁判,而一审判决如果还在上诉期限内是属于未生效判决,不存在审判监督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1:12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1:13
案例一: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康先生的婚房系他父母提供(房产是在其父母名下或是结婚前由其父母购买产权在康先生名下系康先生的婚前财产),故该房产应属康先生的父母所有或由康先生所有,但因其婚后康先生夫妇共同向银行每月还款,故该部分的还贷款项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由康先生夫妇共同分割。故*应将房屋判给康先生,但应与张女士依法分割婚后用于还银行贷款的家庭共同内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