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班三倒工作制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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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3:32
1:不违反劳动法
2: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的限定只是每天最多多少小时,每月最多多少小时,不存在限定什么时候上班。
3: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据以上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费支付规则】
1)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实际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
2)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支付1.5倍工资;
3)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正常工作;
4)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支付3倍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