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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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54
总体上看,有这样一些观点。 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 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伍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世橘森围作为划分标准。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职工会在工作过程或者岗位上搞发明创造。作为单位,建立职务发明利益分配机制可以鼓励职工,如果发明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价搜亩值,单位应该对职工物质补偿,单位想回收发明专利,需要得到职工的授权许可,在这个过程中,对职工利益的保障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