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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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9:32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审理 公诉 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因此,公诉案件到*以后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被告人在 一审 被判处 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在宣判时即应改变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 死刑 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诉讼 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 管辖 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