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免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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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1:16
交通肇事罪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免诉,法律没有这个程序。但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1:16
不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虽然是非主管犯罪,但是造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社会危害大,因此不可以刑事免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1:17
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后果,社会危害后果还是很严重的,人命关天,按我国刑法规定是情节轻微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有自首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也不符合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免于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是因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危害后果等因素,才会免予起诉,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及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征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后,才能向*申请适用缓刑,争取从轻处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5 21:18
不起诉的条件,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