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3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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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15:44
90后情侣相识七天之后领证,而在结了婚三个月之后又离婚了。但是在离婚之后,女方的家属并不愿意去退还彩礼钱,在两个家庭发生了争吵之后,男方也是直接把女方起诉到了*上,而法官表示这个彩礼是必须要进行退换的。小编本人觉得确实是合理的,因为如果没有把这个彩礼给退款的话,那么也是会给男方的家庭带来不少的影响。
如果两个人确实是想好好过日子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在结了婚三个月之后又离婚,这完全就是把婚姻当做儿戏,而且现在大多数的彩礼都是在五万块钱以上,一个普通的家庭很长时间才能够存的这个钱。所以说小编本人觉得要回彩礼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如果说不需要归还查理的话,那么小编本人觉得可能会有一些有心之人会利用这件事情去骗婚骗彩礼,毕竟离婚只要打官司就可以成功的离婚。
关于彩礼这件事情,相信大家都是有所了解的,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一个保障,也是因为女方愿意来给自己当老婆,所以说男方才会选择把彩礼给女方。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把彩礼给了女方之后,不管是分手还是离婚,彩礼都不需要进行归还。如果说两个人在结了婚很短的时间内就离婚了的话,那么确实是需要去归还彩礼的。
其实女方本身是应该要主动的去归还彩礼,不然的话,这件事情越闹越大,也是会让别人对你们指手画脚,闹得很难看,而且我们也并未在别人的家里面做到一个媳妇应该要做的事情,再加上这笔彩礼的费用也是非常高的,所以说对方把彩礼要回来也是情有可原的一件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15:44
我觉得这种做法的话是非常合理的,而且*给出的这个判决结果的话,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毕竟才三个月,就离婚的话,不管是感情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啊之类的,都应该做出一定的赔偿损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15:45
这是合理的,因为两个人被判定为没有感情基础,而且三个月也是比较短暂的结婚时间,可以定义为女方骗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15:45
是合理的,因为不满一年的话是有权利退回彩礼的,在2019年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