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卖掉唯一的房子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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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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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13:36
被执行人变卖已被查封的房屋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仍然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除外。
*拍卖唯一住房司法规定:
*拍卖唯一住房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进行拍卖: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金钱债权执行中,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是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人民*是可以对唯一住房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的条件就是当事人没有履行人民*之前的宣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