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1 21:5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16
教师资格考试有全国统考和省考之分,不是全国统考。
目前教师资格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两种形式,已经有28个省份实行了国考,只有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四个省份没有实行国考,仍沿用自治区和兵团原有的考试模式。
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四省份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简称“非师范生”)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
扩展资料:
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教师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2 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 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 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 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 学能力》3 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怎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17
除了新疆、*、内蒙古还是省考之外,其他地区都是国家统一组织考试,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组织笔试,5月份和次年1月份组织面试,笔试内容如下:
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报考不*年龄和专业,要求符合以下学历:教师资格证报考学习
幼儿教师资格:
师范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生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师范生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生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师范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非师范生大本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个别省份放宽至大专学历)
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
师范生高等师范院校本科;非师范生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17
教师资*是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目前除了新疆、*两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18
报名考试来讲,除*外,其他省份都参加了全国统一教师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5:19
教师资格证是全国统一考试。
2015年起所有教师资格证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改革时间从2015年考试正式实施。考试内容难度将加大,门槛会逐渐提高。
拓展内容
教师资格条例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十九条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省级教师资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师资格*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师资格*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考务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考务流程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 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第二十六条 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组织的培训并获得证书。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 省级教师资格*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