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房合同写的老公名字,现在房子要确权能写成妻子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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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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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50
可以写成妻子名字。如果需要更改登记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权利人持有不动产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户主,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更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51
夏近日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保障条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保障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宅基地只给男不给女,这在全国各地农村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固定观察点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在我国北方,这种情况更严重,这个数据更是达到了99%。
其实,这种现象是违法的。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因此,不管一些地方以什么名义剥夺农村妇女的宅基地等使用权,都是与国家的法律相悖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保障条例》规定,农村妇女与男性平等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平等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这些规定将有效保障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土地承包权衍生出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收益等财产权益,也是许多农村妇女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因此,各级*不但要依法行政,更要建立起以*为主导的农村妇女权益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有了宅基地的,*在宅基地确权时,应该将夫妻的名字都写进确权证,把宅基地视为两人的共有财产,防止将来一旦出现变故,妇女的这项权利丧失。对实际没有宅基地的妇女,*应当趁这次确权的机会,将一户一宅的规定细化,明确提出男女都可以立户获得一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51
你好!可以写妻子的名字。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带上所需要的证据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52
购房合同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房子要确权写妻子的,只要你们双方协定好,这没有问题。要去房产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带上双方的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53
可以的,如果是乡村的房子谁的名字无所谓,不好卖也不值啥钱,你离婚肯定就不住一起了房子你也搬不走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