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体检检查哪些方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01:24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10
高考前体检项目:
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10
身高
体重
肺活量
心脏
血压
腿脚是否畸形
有无色盲
味觉,嗅觉是否正常
验血主要目的检查有没有甲肝,乙肝,还有肺结核
当年我们的检查就这几个!可能现在有增加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11
1.临床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
2.肝功能五项
3.验血
4.腿脚的X、0型,平足等测定
好象就这些。。隔了3年,有点忘记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11
高考体检
健康的体魄,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基础。没有健康的身体,学生将难以承担大学学习期间繁重的学习任务,将来参加工作后也难以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事实上,高等学校的各类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专业对学生的身高、视力、听力、体重、内脏器官状况等的要求也不同,这是为了适应不同专业学习的需要,也是为了今后从事专业工作的需要。要了解什么样身体状况的考生适于报考什么样的专业,就必须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国家早就制定并颁发了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各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标准。考生根据这一标准,经过检查,就可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适于报考哪些专业了。高等学校则可以根据本校专业,选择德、智、体都符合条件的考生。 高等学校体检工作应在哪一级医院进行?有哪些要求?
国家规定由招生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的医院或体检站负责进行体检。
主要要求:
(1)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发生偏严偏宽、错检漏检的现象。
(2)体验工作必须按照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各科主检医生应按体检表所列项目填写检查结果,不得减项或加项,不得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句。体检结论栏内,要如实写明"合格"、"合格限报何专业"、"不合格"等意见,不准擅自涂改,要有负责医师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果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
(3)体检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体检时,要认真检查考生照片,严防冒名顶替。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要严肃处理。
国家对报考高等学校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标准》中,对不能录取和限报专业的情况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求招生部门应向广大考生公布《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包括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患有哪些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录取?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均不能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等),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脾在肋下1公分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公分,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公分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公分以上。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考生高于9%克,女性考生高于8%克可录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或虽已治愈两年,但尿蛋白阳性,尿镜检不正常。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结核样型麻风病,经专科医生检查已治愈者除外)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l6)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地方病,能否录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军事院校及普通高等学校限报专业的体检标准是什么?
(1)风湿病,心脏病(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尖区、肺动脉瓣区均不超过二级,偶发性期前收缩,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心率,每分钟60一100次之间,或在50-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除外),血管疾病,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除外),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三个,两侧肺门不超四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五个,任何一个钙化点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者除外),结核性胸膜炎(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者除外),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较重钩虫病,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黑热病、血吸虫病、钩喘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者除外),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13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者除外),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肝科: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200单位(含20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60单位(含60单位)以上;排除其它可能原因引起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40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l:32(含1:32)以上者(①仰卧立,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一厘米(剑突下不超过二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②4年前患过肝炎,治愈后再末出现有关体征和症状,一般状况良好,能从事重体力劳动;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一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④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不能录取军事院校各专业。
(2)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限报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3)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13Pa(146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1.46Pa(86毫米汞柱)者。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冶金类及机械类的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工艺专业。
(4)"房间隔缺损"(包括高位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三年以上,"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状况良好。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内河及海洋运输、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地质地理,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舞蹈、表演专业。
(5)皮肤过敏症:幼年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化工类专业,药学、化学专业。
(6)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含180单位)以上者或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不能录取学龄前儿童教育专业、烹任、食品科学、护理、旅游、餐旅等专业。
(7)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遗症;颈强直、斜颈、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骨(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者除外)。两下肢不等长超过一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六厘米,或步态异常;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各种脉管炎、动脉瘤,范围较广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指挥院校学员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静脉壁肥厚呈蚯蚓或团状的精索静脉曲张;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阑尾抹后三个月以上,无并发症或后遗症者除外),疝气,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腋臭(对面检查可闻到臭味),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病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头面部较大面积白癫风、搬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患有性传播性疾病(梅素、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茅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等)。不能录取军事院校各专业。
(8)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1/2)*鞘膜积液(小于健则*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一侧隐睾。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院校。
(9)轻度腋臭(对面检查仅嗅到轻微臭味)。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10)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静脉血管呈蚯蚓或团状并伴有皮肤病理性改变。)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11)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不能录取艺术类的舞蹈、戏剧、电影及体育专业。
(12)任何一下肢不能应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不能录取野外、高空、高温、矿山、井下工作专业及刑侦、航船驾驶、运输类各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表演、舞蹈、电影等专业。
(13)五官、体型不端正,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重度平跖足(平脚板),各种残疾。不能录取*、*院校。
(14)五官缺陷、影响面容端正者。不能录取海关专业。
(15)行路步态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明显侧弯、驼背;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录取师范院校。
(16)两眼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院校理科专业。
(17)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或最低的一眼视力在4.7以下,双眼裸眼视力之和小于5.2,或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下,校正视力两眼均在4.8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技术院校。
(18)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矫正视力在5.0以下。不能录取*、*院校文科类各专业。
(19)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工科的海洋运输、民航管制、海洋捕捞、海洋渔业资源专业、刑侦、*体育专业。
(20)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精密仪器、精密机械、印刷机械及印刷工艺各专业、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
(21)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300度。不能录取工科、理科(数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医科、农林科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除外,基础医学专业除外),艺术类的表演、电影摄影专业。
(2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不能录取烹饪专业、体育专业。
(23)色弱。 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冶金、化工、运输、通信类(工程管理、电信机械专业除外)各专业以及建筑学、染整、印刷技术、印刷机械、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民航航行管制及机务、自动控制、轮机专业,医科各专业,艺术类的美术(雕塑专业除外),工艺美术各专业及*、*院校。
(24)色盲。 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包括工科的通信、粮食、食品、轻工类各专业以及制冷、纺织化纤、无线电技术、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各专业,精密仪器专业,理科(数学、力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各专业,农林专业,艺术类的雕塑专业。
(25)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的全色盲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盲外,还包括体育专业、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机械制造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
(26)立体视觉大于等于60°。 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车船、坦克、测绘、医学院校。
(27)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斜视(超过15度),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青光眼、晶状体(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混浊点,不影响视力者合格)、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28)非进行翼状胬肉。 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29)三度龋齿、齿缺失或两者并列并存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腭裂、唇裂。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0)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米厘米,深复合达2/3,反咬合,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2厘米以内,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不影响咬合的上全面侧切牙反咬合者除外,)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坦克、防化院校。
(31)口吃、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 不能录取军事、*、*院校。
(32)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言者。不能录取工科的运输、通信类各专业,民用航空专业,外文、外贸、外语各专业和医科各专业,体育各专业,艺术类的电影、戏剧、戏曲、音乐、管乐各专业及师范院校各专业和法律专业。
(33)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彭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彭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眩晕病,较重晕车、晕船、晕机;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影响鼻功能,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中隔重度弯曲(饭后棘,崎);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每倾耳语5米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4)轻度耳霉菌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水面舰艇、潜艇院校。
(35)轻度鼓膜内陷,鼓膜瘢痕、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1/3,耳气压功能良好。陆勤、水面舰艇院校合格。
(36)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肿大,中鼻适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院校合格。
(37)两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全聋。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测绘、水文、运输、通信、建筑、特种工业类各专业,以及电机制造和电器器材制造类中属于无线电、有线电方面的各专业,医科、理科的动物学,体育,艺术类的音乐、电影、戏剧、戏曲、舞蹈及师范院校各专业 。
(38)嗅觉迟钝或丧失。 不能录取工科的化工、食品类各专业以及制冷专业,理科的化学、放射化学、分子生物学各专业,农村的果树、水产品加工工艺、商品检验专业,林科的化学工艺专业,医科各专业;军事防化院校。
(39)两耳重听。不能录取*、*院校。
(40)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瘤,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能录取军事院校。
(41)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49千克以上,体形匀称,发育良好;女性身高157厘米以上,体重45千克以上。高等军事院校合格。
(42)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个别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院校合格。
(43)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能录取体育专业(个别专业身高由高等学校自定)。
(44)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年龄在17周岁以上)。不能录取工科的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电器设备、海洋捕捞。
http://zcqyy.com/jian-kang-gu-wen/ti-jian-chang-sh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