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09:5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11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信用卡的欠款是他个人所用,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那前妻这边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1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无关,婚前的信用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提问那如果我前夫去中国邮政银行叫工作人员扣我银行卡里钱还他的责,银行工作人员会听我前夫话直接没通知我偷偷的扣我银行卡里的钱吗?因为我前夫那时候已经跟我离婚了,他在手机上贷款的。满着我偷偷的写我的名字是担保人。还写我是他老婆,可那时候我们已经离婚了。他贷款的钱我跟小孩子一分钱都没有用。那时候他偷偷贷款的,我都不知道。他写有我的电话号码。那个人追债的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他17年货的款,我们是16年离婚的。18年复婚。19又离婚了。17年贷款的时候还没有复婚。后来离婚了,上面写着他的债务与我无关。离婚书上面写的。
请问你是律师吗?回答我上面的问题好吗?
回答这是是百度问答 不是律师
律师不会为了几毛钱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