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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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6:25
通过归纳,可以得出下列初步结论或认识:
1.开展城市地质环境风险的经济学评价,具有重大的理论探索价值和实际应用意义。
要解决这对严重制约着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需要进一步改善、保护和有效管理城市地质环境。要使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更有效,还需引入风险管理机制。而引入风险管理机制,首先必须对地质环境实行风险评价。地质环境的风险评价,在国外有学者已开始做,但方法还不成熟。我国也有学者对地质灾害等进行“风险”评价,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多数只能算“危险性”评价,而真正的地质环境风险评价,特别是包含经济或生命损失的“地质环境风险的经济学评价”还见得不多。因此,开展城市地质环境风险的经济学评价意义重大。
2.地质环境资源与其他资源一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有价值,树立起这样的环境价值观,是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有偿使用的理论基础。这是本文提出的新观点之一。
(1)自然环境资源无价值的认识是有害的。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由于自然资源或环境中没有凝聚社会的一般劳动,因而是没有价值的。这种错误认识,导致我国长期实行“商品高价、原料低价、资源无价”的价格体系,从而使得环境资源在开发利用中缺乏应有的价格激励机制,导致了滥采乱伐、浪费和破坏环境和资源的现象非常严重,不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2)必须建立正确的地质环境资源价值观。经典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凝聚在物品中的一般劳动,现在的地质环境或资源,如地下水、矿藏、湿地、地质景观等,几乎都经过了人类调查、评价、勘探、保护等人类劳动,即都凝聚了人类的一般劳动,因而它具有劳动价值。当今西方主流经济学派即“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可以用来更好地解释不凝聚一般劳动的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属性,即在自然地质作用过程中形成的地质资源环境具有价值。
3.本文首次对地质环境价值特性进行描述。认为地质环境价值具有相对性,体现的是一种人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地质环境价值具有整体性、时间性、地域性、社会属性等特征。
(1)地质环境价值具有相对性。地质环境价值大小与主体对其用途有密切关系,或与土地利用类型相关,同一块地块,如果用于不同用途,其价值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①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同一地块的地质环境价值不同。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时,规划区不同功能布局直接影响到地质环境价值。
②地质环境适宜性或质量不同,其地质环境价值也不同。地质环境适宜性或地质环境质量是与特定土地利用类型有关的,地质环境适宜性或质量越差,地质环境价值就越低,反之亦然。
③地质环境承载力或容量与地质环境价值成正比,地质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越大,地质环境价值就越高,反之亦然。
(2)地质环境的价值体现的是一种人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地质环境价值具有整体性、时间性、地域性、社会属性等特征。
①地质环境价值的时间性与整体性:人类对环境的要求随时代不同,要求也不同,因而地质环境价值也不同;地质环境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不是机械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及相互转化,共存共荣,或有衰有兴,这即是地质环境的整体性。
②地质环境价值的地域性:同一地质环境在不同地区,即使其土地利用类型相同,其使用价值也可能大小不一。因此,不同地区对同一地质环境资源的消耗在损失补偿上具有差异。
③地质环境价值具有社会属性:补偿问题的外部效应———环境污染问题多转嫁给社会,人们对地质环境价值的认识水平、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自身素质、社会氛围、受教育程度等有一定的社会因素有关。另外,涉及未来地质环境的利用、子孙后代的利益等这些内容大多属于社会公*品的范畴。这就是地质环境价值的社会属性。
4.根据地质环境价值的特性及构成等理论,本文提出了地质环境价值的核算方法。认为地质环境价值可以通过“资源性底价+补偿性价值法”或“成本+利润+补偿性价值法”进行核算。
5.本文提出了地质环境功能价值评估方法,认为地质环境功能价值损失(如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污染、地面沉降和采矿环境破坏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计量,可以借鉴其他环境功能价值损失计算方法(恢复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机会成本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经验估算法、旅行费用法、成果参照法、浓度—价值损失率等方法)来计算,可以用经济学方法以货币形式来体现。
6.本文研究了地质环境价值与地质环境风险成反比例关系,认为对同一土地利用类型,地质环境价值越高,其该类型土地利用或工程建设的地质环境风险则越低,反之亦然;地质环境风险与地质环境适宜性、地质环境质量、地质环境承载力、地质环境容量等都成反比关系:即地质环境越适宜、质量越好、承载力越高、容量越大,则地质环境风险越小,反之亦然。
7.本文首次提出了下列地下水污染、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事故概率评估及其计算方法:
地质环境事故发生概率计算或危险性评价是地质环境风险经济学评估的核心。自从有环境风险评价以来,风险的概念没有统一,风险事故概率的求取仍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特别多,风险概率计算也一直未得到好的解决方法。地质环境风险评价在国内外都刚起步,地质环境事故又比一般的环境事故要复杂得多,事故概率的计算或评估方法更不成熟,没有现成的参*。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大量风险定义、事故概率计算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地质环境及其事故发生的机理、规律和特点,分别提出了地下水污染、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事故危险度或概率的评估或计算方法。
(1)地质灾害危险度评估方法:准确计算或预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环境事故发生的概率往往是非常困难的,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专业知识和地质条件对发生的危险性(度)进行定性或半定量分析。这类风险可以用数学式表达为
R=H×L
上式中,R为风险度,它是一个可能包含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等在内的一个数字;H为事故发生危险度,它是一个表示地质环境事故危险性的参数,值介于0~1之间,没有量纲;L为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是一个与风险度相似的物理量或指标。本文将地质环境事故危险性定义为“地质环境事故发生容易程度,即相当于地质灾害或环境地质问题易发性”。
假设某地区j单元的地质环境事故危险性(易发性)为Ej,而m单元的地质环境事故危险性(易发性)为Em,是所评价地区的最大值,则该地区危险度表示为
H=Ej/Em
上式中,易发性Ej可以参考《城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送审稿)中的方法计算。
(2)地下水污染危险性评估:地下水污染的危险性,可以用地下水脆弱性或地下水防污性能来评估。评估方法可以根据评价区的实际情况,选择DRISTIC法或其他方法。也可以使用包气带粘土、粉砂质粘土和胶泥土不同厚度参数进行计算。
8.本书较系统地提出了地质环境风险的经济学评价理论方法,并用实际例子进行了说明。
在分析研究一般环境风险评价理论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环境价值特征、地质环境功能价值经济损失特点、地质环境事故发生规律,用环境或资源经济学理论方法,结合环境地质学原理、理论方法,初步提出了地质环境风险定义、经济学评估理论方法,并分别以石家庄和北京地面污染源污染地下水风险、石家庄利用北调江水调蓄地下水影响本地地下水质量风险、天水滑坡、泥石流的地质环境风险、唐山岩溶地面塌陷的风险经济学评价为例,分别从地质环境风险评价程序、风险与危害识别、地质环境事故概率或危险性评估计算、风险判断和控制等方面,分别对异地调水调蓄地下水、地面污染源造成地下水污染、滑坡、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等风险的经济学评价理论与方法进行了较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