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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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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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21:39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应当采用下列合法的方式来讨债:与对方和平合理地协商;请第三方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