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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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15
法律分析:可以针对对方提出的变更抚养权的原因,进行应诉准备。变更子女抚养权条件有: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