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必须连续交12个月才可以贷款吗?累计12个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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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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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56
您好,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有以下要求:
一、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性贴息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联系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咨询电话:67690494 67690490、96155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1-5)。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