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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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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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5 20:39
大病统筹也称大病医疗基金统筹。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百分之九十;
2、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百分之八十五;
3、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百分之八十;
4、 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百分之八十五;
5、 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百分之九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