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临时工上下班交通事故,肇事车主方有保险,保险赔偿后公司还要负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2:0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31
保险赔偿后公司还要负责。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那么在工伤死亡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费用,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可分为两次进行诉讼索赔。
工伤死亡: 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即使是没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能构成工伤。 其次,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认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 (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3)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符合以上条件,基本上可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经交警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你占非主要责任(即50%以下责任),且能证明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线发生的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后经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有等级的话,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不报销交通事故伤医疗费),如果你以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职或者被单位辞退的,还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全部责任的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确定。从理论上说,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其追索权归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你不应当得双倍赔偿(有的地方工伤保险赔付管理不严,有双赔付的情况)。据此, 1、对方不赔,工伤保险应当赔偿; 2、不会扣工资,但从理论上,可以扣除你的医疗费(对方已赔付)。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 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应将追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部门。
拓展资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32
交通事故经交警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你占非主要责任(即50%以下责任),且能证明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线发生的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后经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有等级的话,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不报销交通事故伤医疗费),如果你以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职或者被单位辞退的,还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