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律师,房产的分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1:41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39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一、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二、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三、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四、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39
离婚前的夫妻共*产,离婚后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效力是指因男女双方通过法定结婚程序进行登记,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建立合法婚姻关系,随之产生各种法律后果。狭义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现行《民法典》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主要为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共同财产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
夫妻在离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不是共同财产。夫妻婚前的房产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40
下午好,
新的《婚姻法》,《民法典》摆在这里。
所以,一般来说,男方只能获得很少的一部分补偿,毕竟是共同生活过的,至于多少,最好去律师事务所现场咨询,网络上的很多都是信口开河,仅能供你参考而已。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40
心情能理解,但是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你这个房产婚后购买也登记在夫妻名下,属于共同财产,至于你父母出资是否是借贷,需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
民法典也没有规定男方不履行家庭抚养义务对你的述求支持的法律条款,如果需要更好的维权,建议到你当地的律所上门详细咨询。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41
婚后取得,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没有因男方不履行家庭及抚养义务时对上述诉求支持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