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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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2:09
据媒体报道,3月4日晚,一名男子在南京地铁站量体温,并在公共场合脱得只剩内衣。他对警察和周围的人大喊:“我脱光衣服让你们检查。你觉得我漂亮吗?”据报道,当人群试图帮助他穿衣服时,他们被攻击,导致两名地铁工作人员遭受不同程度的软组织擦伤和割伤,并咬伤两名警察。后来,警方调查得知,该男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最后,该名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而被拘留。
在直接意义上,这似乎是一个“醉酒”的例子。然而,从男人的言谈和行为的潜意识中,却表现出非常强烈的“流氓气氛”。你知道,在生活中,有很多相似的人。从根本上说,平时生活中的大部分“酒鬼”性格都不太好。而所谓的“醉”失态,只不过是用喝酒来掩盖不良行为的逻辑罢了。
老实说,如果你知道如何在喝醉的时候恶心别人,你的大脑还没有完全“关闭”。所以,一个喝醉的流氓和一个正常的流氓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一般来说,人们不愿意用“酒鬼”来做理论。这样,“醉酒失态”就成为了一定的合法性。
至少,在道德秩序上,没有太多的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醉汉似乎知道这些潜规则。所以,很多时候,会目中无人,耍流氓。至于“在地铁里测体温时只穿内衣”的事件,他的行为其实是对过去情绪的发泄。
也许在私下里,他已经发现了这个过程的繁琐。此时,以一种耍流氓的姿态,没有底线对抗。从行为的潜意识逻辑来看,这应该是非常可能的。当然,“醉酒”本身也不能排除是一种驱动力。总的来说,“醉酒”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意识障碍。
因此,公共秩序是否一定要容忍“醉鬼”的“疯言疯语”和“疯行为”,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毕竟,将宽容和理解作为公共秩序的规范,可能会为有意识的醉汉的不良行为打开绿灯,而无需承担责任。
你应该知道“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不能混为一谈。因为,从道德的观点来看,“醉酒”是“滥饮”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秩序的角度上,更多的是强调“撒娇疯狂”的后果,而不是过多的关注“不良饮酒”。因此,这名男子在“狂饮”后被警察带走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他伤害了警察和地铁工作人员,严重危害了公共秩序。所以,应该有一些惩罚。当然,也会因对“醉酒”的适当容忍,这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因为如果他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脱下裤子,他可能就不会被“刑事拘留”,而他的主要问题是“伤害”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足以说明公共秩序对“醉酒”的处理主要是基于行为的破坏性力量和影响(负面影响)。当然,最让人生气的是这名男子竟然以一种不文明的姿势挑战地铁工作人员:“我要把衣服脱了给你看,你看我漂亮不漂亮。”这实际上属于典型的流氓言语艺术。
然而,“醉酒”存在的原因,还是比较常见的,一方面与酒精消除理性的关系,另一方面与“醉酒”破坏性不强的关系。从总体上看,“醉酒”的破坏趋势主要是“砸物斗嘴”。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恶意的、有针对性的,一般人都可以避免。
然而,在公共秩序中,作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醉汉因“醉酒”而得到豁免并不自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好话都不劝服,自然只能强求。当涉及到攻击性时,就不容易了。所以,即使“醉酒”有一种放纵的性质,也只是在没有不良影响的情况下。
坦率地说,如果一个醉汉在街上走,还能说流氓话,那就说明他“清醒”了。所以,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自然要自己承担责任。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这一原则应全面适用。而不仅仅是一个残暴的虐待狂的案例。
当然,浪子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私人”和“公共”的混淆。在私人领域,酗酒大多是可以容忍的。然而,如果我们回到“公共领域”,我们只能面对打破法律边界的后果。如果一个“酒鬼”真的失控了,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喝醉”,而不是在要求宽容之后“喝醉”。
这其实和“醉驾”是一样的。如果有“醉酒”后的自制行为,那么在一定的“醉酒”会出现在公共场所,最好的办法是不要“醉酒”。只有这样才能根除“醉酒”,那些“装糊涂”的人也就不能借醉酒来作恶了。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酒鬼,清醒后面对悲惨的后果,都可以说“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因此,“醉酒家庭暴力”、“醉酒虐待人”已成为常态。而“醉”则是因为“醉”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不计后果,这确实值得人们深思。
然而,对于“醉鬼”的流氓,其实也由于正常秩序、世俗观念,人们对“越轨行为”的崇拜。典型的例子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个逻辑也适用于生活:“异常值更容易吸引注意。”甚至有些人会认为他们的“醉酒”是一种英雄行为,这在一些酗酒文化盛行的地区是默许的。
人们常说酒后吐真言,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喝酒和发泄之后,这是大多数“酒鬼”的常态。因为,在酒精的消化过程中,人们会更加放肆,少考虑规则的秩序,少考虑道德的秩序。因此,他们不关心别人的观点和感受。在这一点上,“恶言”将指向人性的邪恶。
所以,对醉汉的重视,可能是正常情况下对“严格检查”的抱怨,所以他们喝酒后会“吐真言”,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他的“脱裤子”行为,其实属于流氓罪的表现,比较常见。因为,他主要以“不害羞”的行为,在羞辱“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俗”,从而对基本秩序进行侮辱。总之,就是以令人厌恶的人类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他表现得自信而公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2:08
因为流氓非常的不可理喻,他们经常会把歪理说成正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2:11
因为有一些人就是靠着别人对他进行正常的检查时,他们就会在这个时候丧失自己的良知来耍流氓,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2:12
因为有些人就是蛮横不讲理,对他们来说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以至于他们耍流氓还义正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