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把承诺书改成协议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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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2:01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公司老总因为一个工程的资金被骗,身无分文,故向我朋友借去几十万,想东山在起!为了感谢我朋友,那位老总答应以后工程做起来给我朋友5%的股份.于是我那位朋友答应了,双方还写了份承诺书,但后来听别人说承诺书在法律上效果没协议书好,所以特在此请较各位法律界人士把下面这份承诺书改成有效的协议书!谢谢.(可以按您自己的意思写)
以下是手写的原文:
承诺书
鉴于李先生为本公司的大力支持,本人特此承诺,用XX大厦实际回收资金的5%作为回报,(XX
大厦项目可回收XXXXXX元)
特此承诺
见证人:王 承诺人:林
2004.6.1 2004.6.1
[注意:这上面没有身份证号码,没有李先生的签名,也没有按手印,只有承诺人林的签名]
还有就是借款时林也写了张欠条,也没写身份证号码和没按手印,不知是否有效,谢谢了,希望各位懂法律的帮忙写写!
解析:
以下是我帮你起草的《协议书》不知是否能用,有需要补充的,你可以自己补充:
协 议 书
签订双方:
甲方:林** (身份证号码:**********)
乙方:李**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工程的开发、建设、出售(出租)权,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该项目在全部开发后,将有可能获得较高回报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协议标的
1、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做为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年之内,向乙方偿还人民币****元。
3、 根据双方协议,在甲方工程项目获得回报或最多**年之后,甲方需将届时所获得回报的5%,做为分红交予乙方。获得回报的金额上限以届时实际发生或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利在本协议签订的**日内,向乙方收取乙方所进行投资的款项;
2) 甲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权利自主经营、开发、运作,不受乙方制约;
3)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甲方有权在开发过程中,吸纳、接收第三方做为项目的投资商或接收第三方的现金投资,乙方无权干涉;
4) 在项目完工后的出售(出租)过程中,为增加竞争力,甲方有权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制定相应的出售(出租)价格及营销政策,但需事先征求乙方意见;
2、 甲方义务:
1) 为保障乙方权益,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投资做为项目的工程启动款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因需要而必须改变该款项的用途时,需提前向乙方说明,并获得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2) 甲方有义务按(月/季/年)向乙方通报工程项目的进度及已获取回报情况,接受乙方的质询,并就乙方的质询做出书面答复;
3) 甲方有义务自行取得该项目因需施工或出售而必须获得的各项 *** 批文、手续,因甲方不能取得必须获得的各项 *** 批文、手续而造成的误工、不能施工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对该投资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发生该款项被诺作他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没有应用到该项工程中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进行质询。在甲方的回复不能令乙方满意时,乙方有权撤回相应资金,并保留向甲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对项目的进度、出售(出租)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届时市场情况进行判断,向甲方提出质询。如甲方的工程进度或出售(出租)价格与市场同类项目的进度、价格相差超过20%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进行调整或要求甲方按照乙方可以接受的价格清算乙方需获得投资回报;
3) 在甲方工程因各种因素不能动工或出售、出租缓慢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完成时,乙方有权利撤回已投资的资金,并按照每日3‰的利率或按照本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要求补偿、回报;
4) 在甲方开始对项目的所有投资方进行回报清算时,乙方有第一优先权获得回报;
5) 因甲方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或变更时,乙方有权要求继任方对本协议做出承诺或根据届时情况撤出乙方的投资资金。
2、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后的**日之内,以(现金/支票/汇款/银行划款)的形式,向甲方交纳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款项。每迟交纳一天,需向甲方交纳相当与款项总额3‰的金额做为滞纳金;
2) 乙方有义务尊重甲方的自主经营、开发、运作权,不得任意干涉;
3) 乙方有义务在收到甲方所退还的投资款或获得回报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不可抗力
因以下不可抗力而使该项工程不能正常启动时,甲方除需向乙方退还乙方的投资款项外,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损失或责任:
1、 地震、海啸、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
2、 因 *** 拆迁、规划等非甲方因素,而使该项工程不能获得 *** 批准施工的情况;
3、 因甲方投资主体发生变更或工程项目发生变更的;
五、 协议的解约
1、 非本协议正常终止或第四条所列出的 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回复后,方可解约;
2、 非正常解约的,提出解约的乙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本协议总额(属于甲方行为的,还应将乙方可能获得收益回报金额计入) %的违约金做为给予对方的补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双方遇有问题时,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要求的所有通知应为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具体负责人签收任何口头通知一律无效;
4、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需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备案,所需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作公证、备案使用。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感谢三楼的朋友提醒,应该是《合同法》属于笔误,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