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了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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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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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6:49
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被起诉了。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公司简易注销的详细流程如下:
(1)进行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3)到工商局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4)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返还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公司注销国税,当事人到国税窗口填表,提交自备资料,如《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
哪些情况下公司无法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