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阑尾炎做手请病假9月26号至10月5日,请问工资怎样计算?人事部告知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1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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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1 13:51
不知道你是不是江苏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有所帮助:
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款,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你在病假期间是应该有工资的,其发放标准最低为当地保障工资的80%。
补充一个医疗期期限的规定: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十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十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5—10年 9个月
10—15年 12个月
15—20年 18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1 13:51
应是9月25-30日不计工资,国庆3天1-3日是法定假期不应扣工资,10月4-5日不计工资,那么只应是7天不计工资,其他不应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