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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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31 07:56
“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是福利分房的典型特征。在福利分房的时代,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城市土地实际上归国家、政府支配,政府盖房子,分给老百姓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房”。国家定面积、定标准、定租金(收上来维护房子),无法转卖、限制转租,在分房的时候一般优先考虑结婚的夫妇,然后按照工作时间长短、职位的高低等等来排分房的时间、分房的面积等等。但那个时候的人们并不担心没有房子住,只是时间长短、房屋面积的大小问题。
如果单身一人,想要分到一套独立的房子则非常难,一般只能分到一套房子里的一小间过渡,到了结婚的时候才有机会分到一套独立的房子。那时候的福利分房根据不同的单位具体情况不同,有些单位完全不收费,有些单位则象征性地收一点租金,由于收取的租金极其有限,国家每年还要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补贴住房维修和管理方面的开支,但老百姓的支出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