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贷款买房,愿意净身出户,剩下的贷款还需要继续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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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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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03
需要看你们双方如何约定
综合建议:男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实际上也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男方净身出户,则你可以与他协商贷款偿还问题,如果没有约定则属于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因为房子用于你们生活居住,如果债权人主张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还债,则应该偿还,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也可以与你老公约定婚前或者婚内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06
贷款肯定要还,只是还贷方式问题。一种是由居住的女方承担还贷款义务,每月由她直接向贷款银行指定还款,之前你已还款部分可以协商利益分割。另一种是你把此房过户给女方名下,你并行文声明此前支付的款项全部无偿给女方,放弃一切利益,真正净身出户,由女方完全承担还款义务。另外,如果房价行情很好,你们也可以卖掉房子还清房贷,还有多余钱款可以留给女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03
贷款是肯定要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00
如果男方贷款的房屋用于夫妻共同使用的,那么剩下的贷款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如果男方的债务关系是在夫妻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创立的,或者建立的债务关系的收益没有应用于家庭的话,夫妻另一方则不必承担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