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原于在从前(甚至过往生)对他人的亏欠?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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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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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3:45
因果、业力和十善业
一切善乐的根源便是依因果而行。欲得到肯定的安乐,我们应学习因果定律,依着因果而作应作之事、戒作不应作之事。
有些人认为因果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一回事,其实不然。不论你信不信四季循环的规律,到了春天花朵仍然会开;同道理,不论你是否相信因果,这定律同样生效运作。也有些人认为因果不外乎是种善因而得善果之简单道理,其实它是极精妙及复杂的规则。更有些人主张「一切皆无」的道理,甚至以为这便是佛法的高深境界,这是很严重的错误。
最细微精确的因果,唯佛能见,譬如说你现在坐在这里,脚感到有少许疼痛,只有佛才能清楚而精确地说出此乃因某某过去因所致。然而,我们可以依粗显的因果关系而学习。
业果的特性有四方面:
(1) 业不可改变
世俗上的许多事,或许尚可改变少许,因果却改变不了。善因只会生产乐果,绝不可能生出恶报,反之亦然。一旦种子种下了,便不会消失,一待外缘诱发便决定生出相应的果。所以,我们应生出决断心,积极行善、坚拒作恶。
(2) 业会增长变大
一颗小小的苹果种子,只要有适当的外在条件,便会长生一棵大树,树又再生长许多苹果,每个苹果又有种子……;同道理,一个小小的因,其果报可以很大。我们若以手指压扁一虫,只需一秒钟,彷佛是件很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其果报却十分严重。反过来说,如果见到有一条虫掉在水中,我们不经意地顺手捞起它,此因看似极微不足道,但其果报可以变得极大。在过去曾有一小孩,他只不过是在玩耍时把泥巴当成黄金供佛,后来于因缘成熟时,小孩便转生为天王。所以,我们应参思此中规律而生觉受,决心不以善小而不作,亦不因恶小而不怕。
(3) 未作之业不可能结果
在电视新闻中,常会见到一些大难不死的奇迹案例,譬如说在空难中有几百人死了,偏偏有一个人生还等等,这其实并不稀奇。只要我们未作能衍生该果的业因,便绝不可能受到其果报。有些圣人喝下了毒药也不被毒死,正是因为他们并无此业报之因。
(4) 已作之业不会消失
佛陀有一个大弟子名为「目犍连」(Mahamaudgalyagana)。这弟子早已成就罗汉的境界,号称「神通第一」,可是他在业因成熟时,却被人打至重伤。由此可见,一旦业因种下了,便不会随年月而消失,即使过了千千万万年的长时间,一旦遇上了外缘,它仍然会结果。
因果有无数种类,我们根本无法一一尽说,但我们可以把它笼统地归?
123;为身、语或意作之总共三类。
若把身、语及意作之业归?
123;,共有十种影响力较大的种类。这十业道之正面称为「十善业」或「十白业」,即不杀生、不偷盗……等等。它们是衍伸福乐果报的善因。十业道之反面称为「十恶业」或「十黑业」,即杀生、偷盗……等等。它们是引致痛苦果报的不善因。十善业是我们应致力去做的项目,而十恶业是我们必须努力断除的项目。如上说地做人,便是保证今生及未来生能得享福乐的方法。
十不善业分为由身、由语及由意所作之恶业。由身作之不善业有三种,语作的有四,意作的有三种。身的不善业乃杀生、邪淫及偷盗。语之不善业有妄语、离间语、恶语及绮语。意之不善业即贪、瞋及邪见此三种。
(1) 杀生
杀生乃身之三种恶业之最重者,其果报极为严重。杀生并不狭指杀人,而指杀害任何有情生命。大家切勿误解以为十恶业乃佛教徒之戒律而已,非佛教徒若作杀生等不善业,一样有果报。但凡杀生都有极重果报。
一段完整之杀生业引致一系列杀生之完整果报。甚麽是「完整之杀生业」呢?这具备四个因素,一为对象,二为动机,三为行动,四为事件之完成。在对象方面,杀害任何有生命的对象皆为杀生。在动机方面,杀者无误地认定要杀之对象,基于贪、瞋或任何一种烦恼而动杀机,这便具备了第二因素。如果在无意及无动机的情况下杀生,这因素便不具备,故此并非一段完整杀业,譬如说你不小心踩死了一条虫,这是无动机的,所以其业报当然与蓄意杀虫不太相同。在行动的定义方面,这不只包括自己亲手操刀杀生,教唆别人动手亦同,或自己利用下毒药、用神通力或用邪术等方法杀生也算在内。有些笨人在杀海鲜时命人代杀,以为这样便不算杀生,其实这样做比自己动手杀更为不好。最后,若欲杀的对象的确因此死去了,四因素即告完备。若对方不死,虽亦有杀生之部份业报,但不完整。
我们讲一讲完整的杀业与不完整的分别情况。完整杀业乃以上所说、四因素齐全的杀生,譬如说你在海鲜餐厅里见到一尾鱼,你明知它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你生出了贪吃其肉而欲烹杀之动机,然后你叫厨师代你宰杀,最后这条鱼的确死了,这便是完整之杀业。杀业之动机都是基于贪、瞋或痴三烦恼的,譬如说你贪吃鱼肉而欲杀,便是因贪而起的动机;如果你因憎恨仇人而欲杀之,这是因瞋而起的例子;有些外道误以为杀生祭祀便能求福,这是因愚痴而起的动机之例。在甚麽情况下会有不完整的杀业呢?譬如说你想杀一个仇人,但你却找不到他,或者你动了手但却未能成功地杀死他,又或者你虽动了杀机,但后来理智地克制了这念头,这都是非完整业之例子。不完整之杀业并非完全无果报,但完整之杀业与不完整之果报轻重及性质不同。
(2) 偷盗
这也与杀业类似,必须有四因素方算完整。对象者,凡明知不属自己或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你在未有物主同意之情况下令它归为己有即是。这不一定限于强盗或小偷所做的才符合定义,举凡做买卖时骗斤两而收取过多的钱财,都算入偷盗之列。动机者如杀业所说内容类推。在行动的定义上,亦同杀业所说、不论自己作或叫他人代作,又或借了不还,这都符合具备行动的因素。最后,只要你心中认为东西已得手了,便足以具备这第四因素。
我们不要以为只有强盗之流才会犯偷盗罪,其实未问而自取少至一根针等小物品,也有偷盗之业。
(3) 邪淫
对出家人来说,任何淫行皆构成作十恶业。对在家人来说,正当的性行为并不算邪淫,只有不正当的淫行方算作十恶业。
从事件及对象之本质来说,凡与同性、别人之配偶、出家人或未成年者行淫,便构成邪淫。与正当的配偶在怀孕时或受持了八关齐戒期间行淫,也属邪淫。在上师、父母或佛塔面前行淫,即使对方为合法配偶而时间亦无不如法的地方,同样亦构成邪淫。邪淫之动机多为贪,但也有因复仇而淫他人妻女之案例,亦有外道等因痴而行淫之可能性。在作出了行动而同时生乐时,便凑足了第三及第四因素,足以构成完整之邪淫业。
(4) 妄语
妄语必须是对能明白该妄语内容的任何有情生命,以语言、沉默等方法误导,方构成业。若对不明人语的畜牲说谎,或对方不明你的意思,则不圆满。妄语的内容有多类,例如是说为非、黑说为白、未曾亲见的事说成亲眼所见等等。妄语可以基于任何烦恼所衍伸出的动机。在行动的定义方面,不论是以言说、眼神、手势踔辽蚰 赃_到误导的目的,皆属能构成罪业的范围,譬如说有人问你是否佛陀再世,你故意含笑不语而误导他,这就算入妄语之例了。若对方又明白了你的意思,则第四因素亦具备了。若对方不理解,则虽仍有不完整之业道,但未算完整之妄语业道。妄语中有一些内容称为「大妄语」,譬如说未证言证,无神通而说自有神通等。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救护其它有情,我们可能会面临为难的抉择,譬如说你见到一人往西逃走了,其仇人持枪追来而问你:「有没看到我要杀的人?」,你若直说了便会令他人死亡。在这情况下,情况有所开许,我们必须以救助他人为宗旨,但凡夫仍宜采用不妄语及利他两全的善巧办法而回答,譬如答以「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呀!」一类的话以应付之。
(5) 离间语
凡离间挑拨之语言或行为,皆属此例。烦恼所发,意欲挑拨,即构成第二因素。如果进行了而成功地令双方不和,便具足第三及第四因素了。如果并不成功,则不属完整之离间语业,但至少亦成绮语之罪业。
(6) 恶语
就对象而言,对有情、无情或不解己意的人痛骂等行为,都能构成完整之恶语业道,但也有不完整之恶语业。就动机而言,与前述类同。就行为而言,并不一定要很凶恶地说话才算恶语,即使温柔地说出故意令人伤心的话,也能构成恶语业道。就事件之完成而言,只要对方明白了你的意思,便算圆满。恶语所说的话,可以是事实,亦可以是非事实。对眼盲的人取笑为「瞎鬼」固然是恶语,但对眼睛没问题的人取笑为「瞎鬼」则不但积下了恶语之业,且另外又积了妄语之业。若你明知某人的朋友不是小偷,但是你故意在他们二人面前指责其为小偷,双方都明白了你的意思,某人便因此与朋友不和,你就同时积下了恶语、妄语及离间语三种业道了。
(7) 绮语
不为着任何意义而谈及无意义的事,便是「绮语」。绮语是十恶业中较轻的业,但它却足以令我们浪费一生。绮语的四种因素不难理解,故此在此不详说了,大家用以上之原理类推即知。
(8) 贪业
在见到好东西而生出占有欲时,第一因素便具备了。由三烦恼之任一而生起贪婪时,第二因素便具备了。当念头不断而越来越强时,便有了第三个因素。在心欲令该物变为己有时,即使无行动,亦具备了第四因素。总之,但凡为世间名利等而生出之占有心即属贪,但希求成佛或解脱之心因性质不同而不属此列。
(9) 瞋业
瞋恨心能把我们历劫所修功德毁于一刹之间,所以必须谨慎防护。就事情而定义,对无情或有情生瞋皆属瞋业。就动机而言,因烦恼而衍伸出欲令对象受到不幸之心即是。就行为而言,在此心上串习不断便是。若生出了心欲对方不幸之决定念,便有了第四因素。
(10) 邪见
邪见是三烦恼中之痴的一种。「邪见」包括了认为无因果、无来生及无佛等圣众种种不正确、不真实之见解。如果认为因果、转生及佛等不存在,便有了第二因素。于此念不断串习,便属有行动。生出了决定心时,便告事件圆满完成。
虽然刚才说过十不善业是十善业的反面,但大家切勿误会以为单单没有作十不善业便是修行十善业。以杀生为例,单单不杀并非十善业。在有可能杀生之情况下,我们先有了对象,这是第一因素;然后我们想及杀生之不对而生出不欲杀之心,这是第二因素 —— 动机;以此动机为基础,令自己不作杀生之事,是第三因素 —— 行动;最后当我们决定了不去杀害该对象时,便等同具备了第四个因素。在这例子中,我们具足了不杀生之四个因素,这才算是完整的不杀生善业。其它九种善业,余此类推。
有六种情况可能导致业力之轻重分别。
(1) 基于心念而导致的差别
以猛厉的贪、瞋或痴而作一轻业,则本来不太重之恶业亦变严重。
(2) 基于长期串习而导致的差别
由于常时期不断地重复作同等之业,本来不太重之业亦变得极重。
(3) 基于所作之事的体性而导致的差别
十恶业中的身业,以杀生为重。语业中,以妄语为最重。意业中,以邪见为最重。
(4) 基于对象不同而导致的差别
同样是恶语,若对父母或师长而作,恶业之业力比对普通朋友作为重。
(5) 基于别无对治力而导致的差别
一向行善的人偶作一恶业,业力比从不作善的人所作之同样恶业为轻。
(6) 基于进行方式而导致的差别
同样是杀生业,但以变态、残酷的手段杀生比普通手段之所积业更重。
以上所说的,并不一定针对恶业。对于善业,以上六条一样适用。
不论是善的或恶的业道,皆会感召一系列的相应果报。这些果报分为三类,一为业力成熟之直接果报,二为与业因相近之果报,三为外在环境之果报。大家要注意,造作一业并非只会有此三类过报之一种,而是全部三种果报均会应现。所以,不善业之果报是很恐怖的。
(1) 业成熟之直接果报
前面亦已提过,对最细微之因果定律,除佛以外无人能知。如果依最粗显的层面来说,十不善业之重者感召地狱之果,中者生为饿鬼,轻者则生为畜牲。作一次业并不限于只会一次受到这类果报,譬如说一次杀生,就可能感召许多世生于地狱的果报。十善业之直接果报为于未来生转生于三善道中。
(2) 与业相近之果报
这类果报分两种,第一种是指我们将受到与该业之经历类似之果报,譬如说杀生者在经历完如转生于地狱等之直接果报后,因其它曾作善行又再生为人时,尚会经历被杀、夭折或短命等业报。除杀生外,其它不善业亦类推,譬如说曾偷盗者后世会少财及被盗、邪淫者之妻女被他人淫辱等。第二种果报是指我们会于未来生有重复再作同类不善业之倾向,譬如说杀生者于未来世便会有喜爱杀生之习气。以不杀生为例,与体验相近之果报为长寿等,其习气方面之果报为爱护其它生命之自然倾向等。其它九种善业,余此类推。我们观察小孩子,有时会见到同一家中的两兄弟,哥哥天性喜爱把小虫从水中捞出,以此为小孩的娱乐,弟弟却不应人教而从少便喜爱以杀生为乐。同一家庭、同样的教育环境,又没有后天的不同影响,但两个小孩便自然流露出截然不同的倾向,这便是过去生业因的习气相近果报了。又有些人本身就很富有,但他们偏偏有爱去百货商场偷些或许根本不值钱的小东西之习惯,这便是过去生偷盗的习气果报了。
(3) 业所感召之外在环境果报
除以上两类果报外,曾杀生者即使后来终于又可转生为人,也只会生于外在环境不利于长寿的地区,譬如说他可能会生在长年闹饥荒、战乱及传染病的国家中。其它不善业之此类果报,大家可以类推之。十善业果报即十不善业之环境果报的相反情况,如不杀生者当生于水土极佳、社会安定及利于长寿的地区。
以上说完业之果报了。在不善业果报中,最可怕的并不是生于地狱道中受苦等,而是爱作同业之倾向这种习气果报。转生地狱等的痛苦,尚且有一天能业尽,但若因曾杀生而致后来世有再次杀生之喜好的话,便会因此又在作同业,又再引发下一串之果报,就像滚雪球般越变越大,从此难以脱身。
在某些情况下,某些业的业力直接影响我们生在六道中之哪一道。在其它情况下,它只会影响我们因为别的因素而转生某道后之生活素质,譬如说我们生为人,这肯定是某过去善根力之牵引所致,至于我们是否富有、相好等,则取决于其它业力之影响了。有些人生于富足之家,一生无忧,有些则生在贫困之家,生存条件极差。这二者之引业肯定俱善,否则便不可能生于人间,但他们的其它业力并不同,以致命中福报天渊地别。依此归类;,共有四类组合,第一是引业与其它业力因素均好的组合,如生于人间且福报很好的例子;第二为引业善但其它业力因素不善,如生为人但福报很差的例子;第三为引业不善而其它业力因素不差的情况,如生为龙族但受用不缺的例子;第四为引业与其它因素俱不善的情况,例如生于地狱中捱苦的众生便是。举个例子,譬如说我们今生持戒能作得完美,但从不肯布施助人,以后便可能因持戒之善而牵引至另一次人间的转生,但却因不布施之业因而导致该生贫乏。反过来说,若乐于布施但却作了其它不善业,便可能因其它不善而导致生于畜牲道为龙族,但却因曾作布施而生为受用不缺的龙王。这只是很简化之粗略说明。我们的一生,其实由许多业力因素所影响,凡夫无法一一看清。
在业因成熟的时间性方面,有许多可能性。有些业在今生便开始受报而能延至未来生中,有的会在下一生开始受报,也有在更后的转生中方开始受报的情况。一般来说,对自己之师长及父母大不敬者,又或对众生极力伤害者,极可能在今生起便马上开始受到果报。
总之,我们在一生中曾造作许多善与不善之因,又由于业之轻重、大小、完整与否、所作时间之先后及自己的习气等,衍生出无数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http://hi.baidu.com/%B3%BE%B7%B2%D2%BB%C3%CE/blog/category/%CC%B8%D2%F2%CB%B5%B9%FB%3A%B7%F2%C6%DE%B8%B8%C4%B8%D7%D3%C5%AE%A1%AA%A1%AA%D2%F2%D4%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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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3:49
首先,佛教中的因果,不只是我们嘴中常说的善恶因果、前世因果,而是以缘为主体,连接前因、后果的一条系统的思维方式。无论什么样的因,善或者恶或者无善无恶,都是需要有外界条件的协助才可以产生不同的果报,这种外界的干扰和促进因素,佛法中叫“缘”。有因、有缘,而后才有果。在这种缘的作用下,使世界万物不断变化、发展,这就是缘起法则。
其次,关键是自己的无明,而不是什么前世业债。今世的行为多是今生的无明思维的影响。前生的业力只是推动的力,后世是惯性的运行。前生的业行不代表什么必然,只是造就出下一轮回中的趋势,也就是推动力,也就是业力。我们今生的生命形式(人或动物或天人等等)都是在受报而产生,而今生的活动则是今生生命活动的造作。在前生业行的影响下我们进入轮回,而后受报,并在这种趋势中因为对世界的各种认识判断和思维,产生错误的妄执念想,这就是无明。在无明烦恼的影响下进行心语意的活动,也就是继续造新的业。当我们改变自我的时候,就是在改变无明,也就是在改变过去业行的推动力。
一切事务都是有因、有缘、而后有果。
因从何来,来源于自己以前的行为,或是前生,或是今生,但主要是今生的作为。因,只是以前的一切业行种下的推动力,只是一种发起的种子,没有后来的缘(也就是条件),就不会有任何变化和发展、乃至成熟。
缘从何来,来于自己和身边一切偶然的变化,结合自己的内心意识而生起行为,成为促进前因得以成熟的力量。
果是有因有缘而来,并对下一个问题、下一个情况形成新的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3:45
没有例外,因果报应丝毫不爽。过去的已经无法改变,所以要好好把握现在,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修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就可以改变自己以后的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3:48
不一定。 其实翻阅佛典的话,您会发现佛陀在指导比库修行是很少提起‘前世’,而是在述说某些因缘的时候才会提及。
很多导致的后果是由于我们现世的不善业,有时候是因为自己的言行上面的处理不当所导致的,有时候是对他人生起不善心所导致的,当然圣者才能确实的‘看到’这些。因此我们只能探讨在理论范围。
如果把所有一切都推去‘过去世’或者‘过去’,那么这种是宿命注定论的消极思想,而这是一种‘邪见’。 佛陀宣说‘无常’,而宿命注定论是违反无常的。包括每个不善业成熟的时间,种类等等都不同,而且果报也不同。
您的问题回答是否定的。 不一定是对于他人的亏欠,因为业报是自身自受的。而往往是出自于自己不当的行为,包括言行上的处理,对他人生起不善心都属于不当行为的一部分。 事实上这里根本不存在‘亏欠’问题,而是业报所产生形式的问题。 无意义的话语在您不知道的情况下也能伤害他人,那么您可以断定这叫做‘亏欠’吗? 不。 所谓亏欠是在刻意的情况下做出违背自己‘良心’‘利益’的产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3:49
是的
1\生活在感恩的世界里
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炼了你的心志;
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见识;
感激鞭打你的人,因为他消除了你的业障;
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了你应自立;
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
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助长了你的定慧;
感激所有使你坚定成就的人,
因为他们使你得到了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2\四 种 缘
——摘于净空法师演讲的《佛说观无量寿佛经疏》VCD讲义
佛在经上给我们说: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四种缘,这四种缘非常深的时候就变成一家人,如果是疏远一点,那就是亲戚朋友,就比较疏远了。如果没有缘份,你见了面的时候,决定不会打招呼,不会留意的。你在街上走路,人家跟你点头笑一笑,前生都有缘份,都有个善缘。素来不认识的人瞪你一眼,那前生有恶缘,这个缘呢?这个缘很小没有太大的伤害,过去就算了。像这种恩怨结得深,这个麻烦就大了,所以佛跟我们说父子四缘,所谓报恩、报怨、讨债、还债,人与人的关系就是报恩报怨讨债还债,没有别的,没有别的事情。若不是这四种关系,绝对遇不到。
世间人迷失了事实真相,在恩怨里面,必须又要加深,说实在的,这个恩会变成怨,怨不会变成恩,这就是佛法常讲的,为什么说三界通苦,乐会变成苦,苦可不会变成乐,这个是事实真相,一定要觉悟,真正觉悟的人,决定不给一切众生结冤仇。那我们善缘要不要结呢?善缘最好也不要结,人在一块好,好过头就变成冤家对头了,所以善缘也不好。所以佛教给我们结法缘,法缘是清净的,这个是佛法出世间的大圣人教给我们,世间圣贤人教给我们,人与人相处,所谓是君子相交淡如水,这个交往才能够长久,才不会变质,凡事好过头会变质,坏过头也会变质,一定要保持平淡。
那么,现在这些恩怨已经变成一家人,那怎么办?这问题严重了啦,真的,不学佛的人严重,非常严重,这个恩恩怨怨,报来报去没完没了。真可怕,生生世世纠缠不清,苦不堪言。你修行为什么不能超越六道?就是有这些人缠着你,找你的麻烦障碍你,这个总起来讲,这叫魔障,就是这些人来障碍你。
学佛的人明白了,事实真相完全了解,无论是恩是怨,是讨债是还债,我们把这些统统放下,劝他学佛,把所有这一些有关系的人,我们统统从今天起,都把他改成法缘,把世间这个人情的眷属变成法眷属,这样就好。
再谈四种缘
——选于净空法师演讲的《无量寿经菁华》第8盒音带
人与人之相聚,都是缘,这一生当中偶尔就是见一次面,也是缘份,何况能够到一个家庭变成一家人,这个缘份就更深了。缘多生多世结的,不是偶然的,缘很复杂。佛给我们说世间众生、父子夫妇四种缘,当然这个缘很复杂很复杂,把它归纳起来,不外乎四大类,没有这个四类的缘,就不会结成一家人,这四种缘是什么呢?第一个是报恩的,过去生中有善缘、欢喜缘。报恩的,这当然是最好的,所以孝子贤孙是报恩来的。第二个是报怨来的,过去的怨家债主,这来了,报怨的,这个我们常讲的败家子,小孩将来长大了,搞的家破人亡,报怨来的,这个都是事实,我们晓得。第三种讨债的,讨债鬼,那就看他欠的多少,欠他少呢,讨几年就讨完了,他就走了。讨债鬼一般呢,这小孩长得都非常可爱,很喜欢他,为什么呢?你才肯还呢,肯还他,还完了,他就走了。如果欠得多,大概要念到大学,花了不少钱供养他,他才走了。第四种,叫还债的,还债是儿女欠父母的,那也看欠多少,欠得多呢对父母供养会供养的很周到,欠得少呢大概就是生活不挨饿、不挨冻就可以了,供给你一点点就行了,没有孝敬心,对父母不尊重,只是物质生活上给你照顾到,那叫还债的。这四种缘,才变成一家人。
那么这个缘疏一点的就是家的亲切朋友,接近就变成一家人。这世间这么一会事情,所以不要把它当真,当真那你就苦了,罪就有得受了,而且要造很重的业,一定要看清楚看明白。善缘当然好,恶缘呢那来了么,那总是要报的,所谓欠命要尝命,欠钱要还钱,这个是不能不酬尝的,既然来了。但是,后天的教育能够补偿,教育是真正能叫他明白这个道理,纵然过去世有怨,怨能够化解,实在讲,没有不能化解的怨仇。所以教育就是帮助我们化解,化恶缘变成善缘,化世间恩爱之缘,变成法缘。这是最殊胜的了。
3、因缘果,你可学佛,在缘上下功夫,就能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