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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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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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3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经申请人的申请,有*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申请人只能是有关票据的最后持有人;
申请的原因是由于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
案件没有对方当事人,申请的原因上由于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而非与人产生争议;
审理方式具有特殊性,首先*以公告的方式确定票据的权利人是否存在,申请人的申请是否成立。然后,逾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3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促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如无人主张权利,经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对保护票据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流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一)当事人的特定性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只能是丧失票据的票据持有人。
(二)适用范围的限定性
公示催告主要适用于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引起的申请人提出请求。对*而言,只适用于基层人民*。
(三)案件的非讼性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中,没有确定的对方当事人,属于非讼事件。
(四)审理方式的特殊性
一是人民*以公示方式来确定票据利害关系人是否存在,以及对申报权利人的主张是否成立,只从程序上进行审查;二是公告期届满无人申报权利的,人民*不直接做出宣告该票据无效的判决,而必须由申请人向*提出宣告该票据无效的申请,*才可以做出除权判决。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二)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二、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一)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最后持有人
(二)申请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
(三)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
(四)申请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书面申请
有管辖权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申请
(一)公示催告申请的提出
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事项、原因和方式。
(二)公示催告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当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二、受理
人民*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三、止付和公告
人民*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应当同时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且在 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 60 日。
四、申报权利
(一)申报权利的条件
1 、申报权利人应当是持票人;
2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或者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
(二)申报权利的效力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在法律上产生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