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被拍卖但是卖不出,我可以出租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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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2
房屋的产权和租赁权是相互分离的,虽然你的房子被拍卖,但你把房子租出去,如果你未告知租户你的房子处在拍卖中,那属于你隐瞒事实,不当得利。但如果你告知租户,租户也同意在拍卖后搬走,你是可以出租房屋的。前提你的房屋没有被查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2
不可以出租。因为己经达到了拍卖程序,就表明抵押物己被银行当做贷款的还款钱收归银行所有,不再属于你的房产。如果你私自出租就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为自己谋利,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3
不可以,抵押过后,除非你把钱还清,不然你是没办法处理房子的,现在它属于银行,就算是未拍卖出去,你也没有权利出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3
房子作为不动产,如果只是处于抵押,还未实现的情况下,从物权法的角度上来说作为所有人依然是可以出租的。
但是根据题目的表述,房子已经“被拍卖”,说明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此时,你的房子应该是已经贴了封条,被查封的,根据相关的文件,被执行人如果要进行再使用,必须获得*的批准。
法律分析关于押权与租赁权之效力,一般认为,“买卖不破租赁”,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也不破租赁,但提问当中涉及的是抵押在先的情况,此时租赁并无值得特别保护的法律基础,因此,从民法基础理论出发,出租人进行抵押,属于对不动产设立负担的行为,一个设立有负担的不动产依然可以出租——租赁关系并不要求标的物具有完满的状态,但从合同法的角度上讲,出租人必须向承租人告知房产被抵押的事实,否则构成隐瞒重要事实,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另外,如果涉案不动产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厘清该不动产到底是“由人民*保管”还是“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果属于后者,即继续使用对财产价值无影响的,一般可以允许继续出租——具体而言,如果涉案房产被拍卖但是无人购买却可以出租的,根据减损原则,*和对方当事人应该准许继续进行出租,认为被查封的房产就不得出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治社会的理性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保管的,人民*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54
我觉得你应该找抵押你房子的人沟通。你可以说明原因,比如房子卖不出去,先租出去,那些钱用来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