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7 06: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1:59
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要求我们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需求。
为此,我们解放思想,在全面开放经济框架下重新审视外汇管理工作,在2009年率先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逐步从较为依赖审批和核准的管理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逐步从事前逐笔审核转为事后核查和重点查处;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逐步从按交易行为和业务性质监管转为以经济主体为单位进行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逐步从事前排查经济主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转为事后举证查处违法违规经济主体;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逐步从“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为“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五个转变”是对传统外汇管理理念的重要扬弃。从提出到实施经历了一个适应过程,比如有人担心“五个转变”会使外汇管理工作失去“抓手”,外汇管理部门失去“权威”,对改革心存疑虑。近年来,随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的推进,外汇管理部门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成本观念明显增强,人们从改革中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五个转变”渐入人心。在“五个转变”促进下,我国外汇管理方式呈现明显变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步入改革的“快车道”。在深化改革中,我们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积累了有益经验。
坚持简政放权,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汇管理部门已分6批取消61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门审批事项的73%。我们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加强外汇管理法规的长远设计和规划,着力构建适应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一方面大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做好外汇管理法规的清理和简化;另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加强社会对外汇管理行政权力运用的监督。2009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共废止外汇管理法规近700件,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围绕政府和市场关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调节作用。在改革中,我们主动调整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外汇管理措施,尽量避免增加市场主体的经营和管理成本。例如,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开展货物贸易核销制度改革,允许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基础上,加快完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夯实外汇市场基础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和品种,提高外汇市场自我出清能力,等等。上述改革措施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广大市场主体的期盼,获得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评价。
着力改进服务,不断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改进服务始终是外汇管理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更加重视基层调研,根据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在推出每一项改革措施时,我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努力降低银行、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例如,近两年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但凡守法合规企业均能充分享受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政策便利,仅简化凭证和流程一项就平均为每家企业节省工资费用约7万余元,银行办理贸易收付汇业务时间也由平均每单26分钟缩短为9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