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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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0:45
(四川省职业健康体检中心) (简称:门诊部)
(一)承担结核病、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预防医学诊疗及咨询服务;
(二)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学生健康检查、特殊人群健康检查;
(三)承担二类疫苗预防性接种工作;
(四)承担中心医疗保险、职工健康体检、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共卫生信息研究所) (简称:信息所)
(一)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全省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疾病监测信息,开展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提出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负责全省网络直报系统运行、管理与技术指导以及中心局域网(包括网站和计算机)的技术指导、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编辑发行中心主办刊物;收集、汇总、分析、编辑发行中心各类信息;
(四)承担中心各类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及电子阅览室、电子期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以及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省传染病疫情报告及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六)开展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传播、利用等科学研究;
(七)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测研究所) (简称:卫生所)
(一)负责食品、涉水产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样品的受理及相关现场监测和卫生学评价;承担新、改、扩建工程预防性公共卫生学评价;
(二)指导并参与食物中毒、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理;
(三)承担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健康相关产品、医院感染控制、消毒等监测任务;
(四)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五)参与国家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六)承担全省相关专业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七)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八)承担中心接样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微生物研究所) (简称:微生物所)
(一)承担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微生物检测检验工作,完成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样品的检测检验任务;
(二)完成相关疾病预防控制的现场和实验室微生物检验任务;
(三)承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微生物检验任务;
(四)承担中心病原菌菌种库的管理、菌种传代保存任务;
(五)负责中心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六)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协助制定重点传染病防治规划、监测计划和防治技术方案;
(九)承担全省微生物检验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组织省级微生物检验质控活动;
(十)开展微生物检验科学研究;
(十一)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研究所) (简称:慢病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死因)监测、预测、专题调查;
(四)承担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五)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学研究;
(六)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免疫研究所) (简称:免疫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协助卫生厅制定全省年度一类疫苗采购、供应、使用计划和冷链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及未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程序和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省疫苗针对疾病的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四)开展全省疫苗针对疾病、疫苗质量及冷链设施运转情况的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省疫苗针对疾病疫情和人群免疫水平、免疫接种率等资料;
(五)指导并参与疫苗针对疾病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重大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六)承担全省疫苗针对疾病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承担中心冷链设备管理;
(七)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科学研究;
(八)负责疫苗针对疾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疫苗针对疾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九)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川省性病艾滋病防治中心、性病艾滋病研究所) (简称:性艾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性病/艾滋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性病/艾滋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省性病艾滋病疫情资料;
(四)承担艾滋病确认实验工作,组织省级HIV抗体检测质控活动;
(五)承担全省性病/艾滋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六)开展性病/艾滋病科学研究;
(七)负责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八)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急性传染病研究所) (简称:急传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急性传染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急性传染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省急性传染病疫情资料;
(四)指导并参与急性传染病重大疫情及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五)承担全省急性传染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六)开展急性传染病科学研究;
(七)负责急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急性传染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八)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川省血吸虫病控制中心、寄生虫病研究所) (简称:寄防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寄生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寄生虫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全省寄生虫病病情资料;
(四)承担全省寄生虫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五)开展寄生虫病科学研究;
(六)负责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寄生虫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结核病研究所) (简称:结防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结核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结核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省结核病疫情资料;
(四)承担全省结核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五)开展结核病科学研究;
(六)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配合健康教育所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方病研究所) (简称:地病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各种地方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地方性砷中毒、跁子病等)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二)组织实施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三)组织开展全省地方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省地方病病情资料;
(四)承担全省地方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五)开展地方病科学研究;
(六)负责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按中心计划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理化研究所) (简称:理化所)
(一)承担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理化检测检验工作,完成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样品的检测检验任务;
(二)完成相关疾病预防控制监测的理化检验项目;
(三)承担中毒、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理化检验工作;
(四)组织省级理化检验质控活动;
(五)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承担全省理化检验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七)开展理化检验科学研究;
(八)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毒理研究所) (简称:毒理所)
(一)承担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毒理学、功能学检验工作;
(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的毒理实验工作;
(三)承担全省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的现场监测工作;
(四)完成部分生物材料以及药物的毒理学、药效学检验;
(五)负责毒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六)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七)承担全省毒理检验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八)开展毒理检验科学研究;
(九)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业与辐射研究所) (简称:职卫所)
(一)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以及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二)指导并参与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三)承担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诊断管理工作;
(四)承担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六)承担全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
(七)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科学研究;
(八)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川省健康教育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 (简称:健教所)
(一)负责拟定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健康促进公共*的制定、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健康影响的评估,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家库与传播材料库,提供健康信息等;
(三)负责牵头制定中心疾病防治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业务所实施;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管理与评估;
(四)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季节性疾病防治、重大卫生日、卫生法制等宣传活动;
(五)承担全省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业务考核与业务培训;
(六)开展健康教育科学研究;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