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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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20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的一个小区内,两名保安按照小区物业要求清理小区内的流浪狗,将业主家的一只14岁金毛犬咪蚯殴打致死。两名保安先是手持木棍猛打,满地翻滚惨叫连连。甚至还拖到空旷地带,继续对其殴打直至其昏迷。后被好心人送往医院救治,但是由于狗狗头骨粉碎性骨折,鼻子和腿也被打骨折,经过抢救后,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出事后的第六天,病情却突然恶化,狗狗因抢救无效死亡。次日,狗狗的主人已经将狗狗安葬。这一件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方到底是谁?
我认为金毛的主人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养金毛的这户人家已经在小区内居住了六七年,应该对小区内物业打击流浪狗的行为有所了解,自己应该做好狗狗的看护责任。不能只是将狗狗简单带到楼下晒太阳,而是应给狗狗戴上项圈,避免狗狗突然咬伤行人或者造成其他破坏。据主人介绍,此金毛性格温和,从未出现过咬人事件,但是意外无法意料,万一狗狗情绪过激,出现咬人事件,会出现很大的麻烦。作为狗狗的主人,应该看好自己家的狗,避免自己家的狗给周围人带来影响。另外,主人家也要理解小区物业捕杀流浪狗的做法,纵然他们的做法有些血腥,他们也是从保护小区内业主人身安全考虑的。狗狗的主人不能高估人性,也不能高估自己和物业保安之间的关系,一切还是要按照规则办事,可能当时保安并未认出这是小区内业主家养的狗狗。
我认为小区物业保安也需要负大部分责任。每一条生命都值得用心呵护,不管是流浪狗狗,还是家里养的狗狗。不能因为破坏小区业主的安全,就对狗狗进行惨无人道的伤害。小区保安可以对狗狗进行抓捕,送到专门救助站来帮助这些狗狗,而不是作为自己发泄的工具,暴力破坏这些可爱的性命。
这件事情的对错,是人情与规则的交锋。一方面是业主带着狗狗在小区内生活了六七年,并和小区物业、大部分保安都熟识。另一方面是物业严格按照小区规定进行捕杀流浪狗。他们对流浪狗的判断仅仅是有无带着项圈,甚至有其它参考因素。但是这些都不是他们轻易抹杀一条性命的理由,希望相关法律需要完善,希望这些流浪动物能够得到有效救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20
我觉得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于保安,他不应该为了一件小小的事情而失手打死金毛,他当时应该克制住自己的愤怒与情绪。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21
我觉得事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保安吧,虽然金毛是无意中放出来的,主人也有责任,但是保安的下手未免太重了,直接这样一个生物就这样打死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21
既然爱动物就要保护好它,拴住了不要让它像野狗一样到处乱跑。保安打狗的场面是暴力残忍了一点,但是又一想假如狗撕咬到人岂不是更残忍和严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9:22
主要责任在主人,那么熟手把狗放出去晒太阳,明显是个不拴绳遛狗的惯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小区保安是工作职责所在,并非是无故找上门打死狗,没有任何责任。金毛主人危害公共安全才应该处于罚款2000元+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