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0 20: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7:02
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往往把一些解决法律的原则公式化,使其成为固定的系属,以解决同类性质法律关系的冲突问题。这种公式化、固定化的系属就称为“系属公式”。
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有:
①属人法: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习惯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动产继承和亲子关系等方面的的法律冲突。
②物之所在地法:即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或标的物所在地的法律。它通常用来解决有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③行为地法:即以当事人的行为地为连续点的系属。由于法律行为的多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下列一些系属公式:A合同缔结地法,B合同履行地法,C婚姻举行地法,D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包括加害行为地法和损害发生地法。
④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即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按其意愿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这种做法又称当事人“意思自治”。它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现扩展至侵权、婚姻家庭和继承等领域。
⑤法院地法:即审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这一般用于解决有关程序问题的法律冲突。有时这一系属公式也用于解决实体问题,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⑥最密切联系地法:即与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目前,它既可被视作一个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又可作为一个系属公式而大量出现于冲突规范中。
⑦旗国法:即运输工具所使用的旗帜或旗帜标识所属国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冲突问题。在海事国际私法中,船旗国法是最重要的系属公式之一。
扩展资料
冲突规范由范围、系属和关连词三部分构成。
1、范围。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冲突规范的“范围”可以判断该规范适用于调整哪一类民商事法律关系。
2、系属。系属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它指令法院在处理某一具体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或者允许法院在冲突规范确定的范围内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连接点是系属的一部分,指的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从形式上看,连结点是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
3、关联词。关系词从语法结构上把“范围”和“系属”联系起来。
比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范围,“经常居所地法律”是系属,“经常居所地”是连接点,“适用”是关联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系属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