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上车 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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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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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2:37
如果你外婆描述的是事实的话,这就是大巴方的过失,因为他把乘客的安全惘然不顾!按道理应该负全责,赔偿受害方医疗费,误工费,心理安抚费等等费用.如果是你外婆没有上车在没有他人影响下自行摔倒,那就与他人无关!不过当时如果你外婆在车门打开时,司机或其大巴工作人员知道你外婆的确是想乘坐那部车的话,按理也要给一点点抚恤金,不过不多.
如果按司机所说的方法是否对你有利那就要看这件事本来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是象你外婆说的,一只脚迈上了
车的第一级台阶,但是车已启动使自己倾倒摔伤的话这个建议则是对你不好,因为本身责任就在大巴上嘛,如果象司机方描述那样的话,是你外婆自行摔倒的话,这当然对你有利啦~~不过这种属于骗保,划不来!你别以为保险公司养的那群人是浪费粮食的,人家会查的,汽车上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有什么可能查不出呢!所以还是安分守己的好!另外祝楼主的外婆早日康复,官司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