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双方的协议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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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9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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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2:58
土地使用权只有两人签署协议,没有相关程序。双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应当书面签订专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有效要件如下: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