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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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2:36
法律分析: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建立民兵组织。民兵的任务是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