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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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9 17:44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缴税款计算】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第二步:查找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9 17:36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