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鉴定笔痕.是根据什么来区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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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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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5 06:19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笔迹的综合鉴定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鉴定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且不同方法。
一、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1、判定建材笔迹特征的真实程度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2、发现和确定检材笔迹特征
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3、发现和确定样本笔迹特征
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二、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自己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三、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编辑本段笔迹的历史研究
一、中国古代有关于汉字笔迹特征的论述,但是没有系统的分类
中国古代对于书法是极为重视的,书法作品和书*著是相当多的。一些笔迹特征与心理特征的分析论述也多见于关于书法的著作之中。如唐代的孙过廷在《书谱》中说:“质直者则径庭不遒;刚很者不倔强无间;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孤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论述了不同心理特征反映了不同的笔迹特征。明代的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人的性格有刚毅和温柔之异,手有聪与钝之别,故其笔迹必然不同。性格谨守的人,字多比较拘谨、内敛;性情放纵的人,字多情懦而不开张;性情直爽的人,字多比较挺拔而没有过多的遒美。宋代的邵康节在《梅花易数》这部书中,有着相当多的关于笔迹特征的论述。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关于笔迹的论述内容最丰富的一本书。书中说道;“一生孤独,见于字画之欹斜;半世贫穷,乃笔端之愚浊”。又如“画似棱棱之枯木,孤苦伶仃”等等。当然,邵康节是从周易八卦的角度去研究和分析笔迹特征的,这种研究的科学定位人们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角度如何,它毕竟是关于笔迹特征的研究。虽然邵康节对笔迹特征与心理特征有很多的阐述,但是,并没有对笔迹的特征做专门的系统分类。中国古代关于笔迹特征的阐述还有很多,但是从笔迹分类的角度进行的论述,却不见文字记载。
二、中国现代从笔迹鉴定的角度对汉字笔迹的分类
1938年,著名学者冯文尧在其著作《刑事*科学知识全书》中,将笔迹特征分为“全部观察与局部观察”两种。“全部观察”包括十类:(1)风格:字之全盘气势;(2)布局之松散、紧凑、平均、偏窄,正业或奇巧;(3)笔势之疾沥,偏正或贯中;(4)字之体势:如王、颜、苏、柳、米 ……汉碑、魏碑等;(5)字迹间隔之宽窄与距离之远近;(6)字之匀整、歪斜与参差;(7)字之神态。如迟涩、飞动、局促、玲珑、庸俗、软弱、洁净、污浊;(8)字型之大小。如长短、歪斜、松紧、肥瘦、老嫩;(9)字之数量及标点符号之位置与样式;(10)错字之检举。
“局部观察特征”包括以下五类:(1)用笔之神趣:如顿笔、挫笔、提笔、转笔、折笔、蹲笔、驻笔、掩笔、尖笔等;(2)起笔与终笔的态势:如藏锋与露锋、正锋与偏锋、直笔与侧笔、缩笔与方笔、仰笔与方笔;(3)点之仰覆,尽之平毕,直之刚健,以及起、策、啄、转折承接处角度;(4)个人独特之笔画或花样;(5)字之临取、历取……等等。
1943年,犯罪学家徐圣熙,将笔迹特征分为八种:(1)字行的趋向;(2)字迹倾斜的角度;(3)字体的大小;(4)字体的不同样式;(5)整齐或杂乱;(6)连续或间断;(7)笔画的轻重;(8)运笔的快慢。
1949年以后,笔迹的分类较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国笔迹鉴定专家的分类,将笔迹特征分为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两个方面。笔迹的一般特征是指笔迹的熟练程度、大小、间隔、倾斜度、连贯性、均匀程度、字型和压力的大小等;笔迹的个别特征包括十个方面。主要有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字的写法、标点符号的写法等。另一个有代表性的分类是1999年,贾玉文教授将笔迹特征分为九大类:(1)概貌特征;(2)局部安排特征;(3)写法特征;(4)错别字特征;(5)搭配比例特征;(6)笔顺特征;(7)运笔特征;(8)笔痕特征;(9)书面语言特征极其应用等。
著名笔迹鉴定专家涂丽云教授结合自己的鉴定实践,对笔迹的分类的分类有了自己的认识。她认为:“在鉴定中得以证实并广泛应用的笔迹特征主要有以下这些内容:书面言语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法水平特征、字体字型特征、写法特征、错别字特征、笔顺特征、运笔特征、搭配比例特征、比痕特征、标点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特征”。此外,涂教授又加上一个特征“字的神韵特征”。
以上是从笔迹鉴定的角度对汉字笔迹进行的分类,由于研究目的与任务的不同,因此分类具有明显的鉴定特点。
三、中国现代从笔迹心理学或笔迹学角度对笔迹特征的分类
中国笔迹学专家韩进先生从五个方面分析了汉字笔迹特征:(1)篇。包括全篇布局、空白边、行距、行装、字距、签名、格式、标点符号、运笔走势、笔压、速度、字体倾斜、字体大小等;(2)字。包括运笔流畅程度、字体的外型轮廓(方形、圆形、长形、扁形、梯形、倒梯形、横梯形、不规则形、放射形、中空形)、字体的不同结构的部位特征等;(3)偏旁特征;(4)线条(笔画)特征。包括点、横、竖、撇、捺的写法;(5)局部。包括起笔、运笔、收笔等。
笔迹心理学专家刘兆钟先生将笔迹的特征分为八个方面:(1)笔画的特征。包括笔画的长大劲健、短小有力、笔画粗而有劲、连环盘绕、笔画刚健、笔画粗细均匀、笔画拘谨、涂满错处不让辨认……等44个特征;(2)速度(6个特征)和力度(4个特征);(3)间架结构特征(6个特征);(4)墨色特征(7个特征);(5)字形特征(16个特征);(6)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运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间距、字行与边白的距离、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7)书体的特征。包括喜写楷书、草书……等10个方面的特征;(8)章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齐、浑然一体、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协调……等10个方面的特征。此外汪昌禹先生将笔迹特征分为七个方面。他的分类与刘兆钟的分类有很多共同之处。
四、对于两种不同角度的汉字笔迹特征分类的比较
前面的两种分类是从笔迹鉴定和笔迹心理分析的两个角度进行的。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既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笔迹鉴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鉴定笔迹的异同与真伪,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侧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够反映出不同特点的笔迹特征。比如“笔痕特征”,在笔迹的鉴定方面,对于是用什么样的笔书写的,是新笔还是旧笔,是完整的笔尖还是破损的笔尖书写的等,对于笔迹鉴定和侦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心理分析的价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语言特征”。从笔迹鉴定的角度看,“语言特征”反映了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文水平,比如用词的习惯、词汇水平的高低、语法与修辞的特点和水平等个性特点。这些方面对于笔迹鉴定来说,由于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语言特点,因此,分析笔迹的这些差异性特征,对于区别笔迹的异同是很重要的。而对于笔迹心理分析来说,书写的语言内容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笔迹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笔迹分析是不注意其书写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书写内容对笔迹分析的影响作用。
根据笔迹不同分类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分类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分类基本上都反映了笔迹的基本特征,只是从笔迹鉴定角度进行的分类显得更全面一些。而从笔迹分析的角度进行的分类,更体现出笔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两大分类角度的具体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韩进先生和刘兆钟先生的分类,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综观不同的分类,虽然看上去各有特点,五花八门,但是,就笔迹的基本特征来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细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划分和侧重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