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3 12:5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09:50
可以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投诉时注意保留好证据,例如发票,合格证,保修证等。如果商家有特殊的约定(如假一赔十),也可一并提供。另外机器是旧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例如照片,鉴定报告,足以认定机器被使用过的其他证据。
一般的商品服务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仿冒商品、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都属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此类消费纠纷或侵权行为的投诉举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但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就应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就不会得到受理,或者会被移交给食药监管部门,反而耽搁时间。
对于违反政府定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违反规定牟取暴利、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就应当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不过,对利用广告等手段对价格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价格欺诈)行为,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与物价主管部门都有监管职责,应当分别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行使管辖权,受理并调查处理相关案件。对经营者非法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威胁甚至殴打消费者的,就应当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对于保险纠纷、存贷款纠纷、理财纠纷、医疗纠纷,就应当以保监机构、银监局、证监机构、卫生局为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09:53
1、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消协和淘宝网站投诉;
3、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