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一个村能有两份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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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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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8:55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还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也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有两种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一种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地,本集体的土地必须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管理,如果本集体的土地还有剩余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所以,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一人只能承包一份承包地,不允许一人享受几份承包地的。
另一种是以其它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如果其它村还有剩余土地需要向外发包的,虽然你的户口不在此村,没有本集体人员承包时,经所在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你也可以通过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这种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没有限制的,只要你有经营能力,你要承包多少份都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8:52
不可能的事,别想了,地是按人头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8:53
农用地可以有很多分,是按家庭成员为依据的。如果是宅基地的话,是按户主为依据的,一名户主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只能有一处房产,你可以单立户主,如你的配偶,子女,不过这种制度正在被淡化,户主是土地的使用者,使用权将放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8:55
这个应该不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