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水表坏了谁负责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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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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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7:32
1. 根据民法典,水表损坏的责任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
2. 如果水表前的管道漏水,属于公共设施范畴,物业应承担维修责任。
3. 若水表后的管道漏水,则属于私人财产范围,住户应自行负责修理。
4. 如果漏水发生在水表之后,即室内水管破裂,修理费用由住户承担。
5. 然而,住户不会因漏水而遭受水费损失的追缴。
6. 水表前管道漏水导致的维修费用应由物业承担,符合民法典规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8. 该资金可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并且使用情况需定期公开。
9. 在紧急情况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必要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