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5 10:4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7:19
广州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城镇职工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标准:80%;实施基药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2、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广州医保报销流程:
1、持卡住院。参保人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2、无卡住院。参保人无卡期间须住院治疗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卡后再持卡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3、准备材料。准备出院记录、病历、疾病诊断等材料,并确保这些材料加盖了印章。
4、提交报销申请。出院后,携带好材料到医保报销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5、异地就医。参保人凭医保卡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异地就医记录册,并在异地选择一到三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医院和医保机构需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
综上所述,广州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报销比例上的差异体现了两种医保制度的不同定位和服务对象。职工医保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而居民医保则为更广泛的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