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4 10:4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6:50
1.当组织成员退出该集体商标所有的组织时,其集体商标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同理,新加入该集体商标所有的组织同时,也自然会拥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权。因此,该成员身份是无法转让的,成员也无权转让其拥有的集体商标使用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6:51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