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育儿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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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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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0 14:4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雇员)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其他服务。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如需劳务发票,应由乙方向劳务关系发生地、税务部门(地税所)凭此合同申请劳务发票。
第七条: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务收费_____元/(□天□月)(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时